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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江宁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

发表日期:2017/11/16 15:27:41 出处:江宁区铜山中心小学 作者:丁红生 有853位读者读过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宣传

南京市江宁区社会科学界联合

 

宁社科发〔2017〕3 号

 

 


关于开展首届江宁区哲学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区各学会、协会、各理事单位,各位理事、广大哲学社会科学界工作者:

为充分调动我区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更好地为实践“两聚一高”、推动江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服务,并遴选一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根据江苏省、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首届江宁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并择优报送参加省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申报条件
  1、关于我区作者

我区作者(指南京江宁区内的机关、学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的作者,以及区内民办高校的作者等)自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31日期间发表的下列成果:公开出版发行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志书、普及读物、古籍整理、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课题研究报告、学术性工具书等;区委、政府及市级局以上内部刊物上发表的社科成果;③区委、政府及市级局以上部门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

2、关于合作成果

(1)与非我区作者合作的著作类成果。包括:①我区作者为主编,进行全书提纲设计和统稿的;或为第一副主编,撰写30%以上篇幅的,均可以申报参评全书。②我区作者为合作专著的第一作者,进行全书提纲设计和统稿,本人撰写一章以上篇幅的;或为第二作者,撰写30%以上篇幅的,可以申报参评全书。

(2)与非我区作者合作的论文类成果。第一作者是我区作者的方可申报参评。

3、非我区作者成果

(1)非我区作者参与由我区组织的各类学术研讨活动的成果和列入我区科技局软科学课题、区委区政府调研课题、区社科联规划课题、区委、政府及市级局以上单位委托的课题成果并符合上述第1条有关规定的均可以申报参评。

(2)非我区作者以我区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建设为研究对象的符合上述第1条有关规定的成果均可以申报参评。

4、我区作者在台、港、澳及国外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凡符合上述第1条规定的可以申报参评。

5、凡属丛书类成果,可以单本申报参评;多人论文集或同一作者的系列论文,只能以单篇申报参评。

6、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社会科学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不在参评之列。

7、有著作权权属争议的成果,不予申报参评。

8、有合法证据证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涉嫌剽窃的社科成果不予申报参评。  

9、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外文成果要有中译本,本人签字确认中、外文内容一致。

10、内部成果要有单位证明。

11、不属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不能申报参评。

12、区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社科成果申报参评资格的审查和解释。

二、成果申报

1、申报时间:2017年11月1日—11月15日(节假日不办理申报)。

2、申报地点:江宁区社科联办公室(区委党校行政楼二楼201室),联系人:张永军,电话:87187336,电子邮件:zyjson@163.com。
   3、申报手续:

(1)登录江宁宣传部网,下载《江宁区第一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2)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和复印,申报人必须签字或盖章。

(3)申报时须提交《申报表》一式三份,成果原件1份,成果复印件两份。还可提交有关该项成果的附属材料。

三、时间安排

1、11月15日前接收成果申报。

2、11月30日前成初评工作。

3、12月15日前完成终评工作。

4、12月下旬公布获奖名单。

四、奖励办法

1、本次评奖拟设一等奖10项,奖金各3000元;二等奖20项,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0项,奖金各1000元。另设优秀奖若干。

2、由宣传部、社科联发文予以表彰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在《江宁新闻》公布获奖项目及作者单位、姓名。                               

五、组织领导
  (一)在江宁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江宁区首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奖领导小组),负责评奖的领导工作。评奖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成立江宁区首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奖委员会),负责申报成果评审工作。评奖委员会成员由有关领导和从事社会科学工作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奖委员会下设4个学科评审组,负责各学科申报成果的评审工作。每个学科评审组由3—5人组成。评审组专家成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务的不少于三分之二。
  评奖领导小组和评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江宁社会科学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奖办),负责评奖的日常事务工作。奖励办设在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园区街道成果申报不少于两篇,其它单位不少于一篇,以确保评奖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江宁区首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江宁区宣传部     江宁区委党校                              江宁区社科联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