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填报初中电脑派位志愿工作的通知 》
发表日期:2012/5/28 11:52:39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725位读者读过
志愿工作的通知
宁教招[2012]6号
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南京市2012年初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招委[2012]3号),各区县要认真、细致、准确地做好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和采集志愿信息的工作,杜绝发生错误、遗漏等现象, 确保全市各有关学校电脑派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区县教育局将电脑派位志愿表(见附件)印发至各小学。
二、有择校需求的南京籍学生,于6月3日至4日在毕业小学领取电脑派位志愿表,在规定范围内填报一所民办初中校或南京外国语学校,参加电脑派位。跨区借读生回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填写志愿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参加报名。
学生不得重复报名,否则所填志愿一律无效。已被录取的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不参加报名。
三、学生填写志愿表时,字迹须清楚工整,身份证号应按照户口簿(户籍证明)如实填写,填报完毕交还毕业学校或区县教育局。学校和区县教育局应组织专人核对学生志愿表中的身份证号,保证与其户口簿(户籍证明)上身份证号一致。
各毕业学校和有关区县教育局5月29日可通过网站(http://xsc.njzb.org)进行模拟操作练习。6月3日至4日将核对后的学生志愿信息输入系统,打印出一式两份志愿核对表,要求学生监护人仔细核对,无误后须在核对表上签字认可,一份交给毕业学校或区县教育局,另一份本人留存。
核对表如有错误,应及时更正,并重新打印核对表让学生监护人签字。有错误的核对表应及时收回并销毁。
学生将签字认可的志愿核对表交还学校后一律不得更改志愿。志愿表作为派位录取的原始凭据,以备必要时查证。
四、各校于6月4日17时前,将核对表和志愿信息上报区县教育局(志愿信息通过网站上报,4日17时后将关闭学校操作功能)。区县教育局应认真核对,做好签收手续。核对表由专人妥善保管至当年年底。
6月14日起, 市招生办开通电脑派位志愿查询电话:16888968。
附件:南京市2012年小学毕业生电脑派位志愿表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南京市2012年小学毕业生
电 脑 派 位 志 愿 表
学 生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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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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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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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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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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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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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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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脑 派 位 志 愿 | |||||||||||||||||||||||||||||
学 校 代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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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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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生身份证号码为18位数。
2. 跨区借读生在“毕业学校”栏中填写“借读生”。
3.“档案号”由各区县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