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校务公开>>正文

铜山中心小学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讨 论 稿)

发表日期:2008/6/10 9:41:11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570位读者读过

铜山中心小学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讨 论 稿)

 

为贯彻市、区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配套的绩效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教育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和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1、突出主体:以岗位工作量和工作绩效为分配重点,突出体现教育教学规范与教育质量在管理与考核中的权重。

2、岗位量化:按照岗位工作量,兼顾教学、管理、后勤等各个方面人员的利益,向教学一线、担任重点管理工作的教职工倾斜,做到岗变薪变,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

3、激励导向:逐步转变平均福利为考核激励,向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拉开差距,体现干好干坏不一样。

4、考核发放:完善岗位考核制度,实施科学的过程管理,履行岗位职责方能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

5、自主分配:学校自主制定考核方案,提高年级主任对本年级教师和班主任工作的管理和业绩考评的权重,加大职能部门对年级整体工作评价的权重,进一步提高考核管理的实效。

6、公平公正: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分配阳光操作,按制度考核,按原则操作,实事求是,严格审批,及时公开。

二、绩效考核经费来源:

根据区教育局规定与学校实际,本次绩效考核经费不涉及个人原有档案工资,暂由以下部分组成:

⑴教师每月岗位责任奖250元(每人每年3000元);

⑵学校预算外收入的30%

此外,将学校原有每学期的节约奖、教育教学绩效考核经费与行政人员、班主任、骨干教师等各类人员津贴等经费有机纳入。

三、绩效考核工资构成:

学校自主确定分配方案,在保证基数的前提下,通过一岗一薪、岗变薪变的岗位系数工资、课时津贴、专项津贴、绩效考核等,采取月考核发放、学期末考核发放、年终考核发放等形式兑现。

㈠每月考核发放项目及标准:

一学年以10个工作月考核发放,主要针对岗位工作量与平时的教育教学常规与学校日常管理,具体项目与标准有:

1、岗位津贴:按照学校与年级组学期初分工每周工作量核算,在履行岗位职责达到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考核后发放。

每月津贴计算方式:满工作量基础津贴150元。超或不足课时,每课时加或减15元;教辅后勤人员工作任务(总务处制定“任务表”)不足酌情20-50元。

细则:⑴教学五认真月查不合格扣除30%。违反教育教学规范等由校务会议研究酌情扣减20%--50%,特别严重者,全部扣除并追究相关责任。

因假缺课以每课时5元扣除,教辅后勤每半天扣5元。

2、出勤奖:每月50元,按“岗位考勤制度”执行。

3、年级综合管理考核津贴:120元。由年级主任根据年级管理需要制定考核方案,经年级组教师讨论通过后自主分配,不得平均发放。

⑴标准:按照年级组内人数以人均每月120元标准考核后发放。

⑵病事假超过半月,不享受本项考核津贴。

4、代课金:⑴临时代课由年级主任及时登记,每学期统计报教导处,学校统筹给予补助。

代一周以上学科教学且备课批改作业和订正辅导:代课课时数* 10元;

代一周以上学科教学但没有作业批改:代课课时数* 5 元。

⑷不承担主要学科教学任务的领导代课减半发放。

5、加班费:节假日切实需要加班,由学校职能部门、年级主任报校长室同意后进行的加班,以每天30元发放。

㈡学期考核发放项目:

主要针对工作绩效,具体标准在各考核办法中体现,分教师个人考核奖励与年级组考核奖励:

1、教师个人考核奖励用于鼓励教师争优创先,项目由校长室会同各职能部门研究决定,主要有:

“十佳教师”、“教学能手”、“优秀科技辅导员”等优秀教师奖励。

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③教学质量考核;

④科技工作考核;

⑤班队工作考核;

⑥教师师德考核;

⑦食品安全考核。

2、年级组团体奖励用于激发教师团队意识,学校发放的奖励金作为年级主任的奖励基金,支配权在年级主任,相关活动费可在此内支出。

①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获区级以上先进(教育主管部门)奖励小组人数*50元;

②好课评比获区二等奖以上奖励学科年级组人数*30元;

③设立网上“教师论坛”、开展电子集体备课活动,教导处制定相关办法考核;

④学生团体竞赛获区级二等奖以上,奖励获奖学生所在年级组班级数*30元;

㈢专项津贴的考核与发放:

1、首席班主任根据专项评选办法、职责要求、考核标准给予相应津贴。

2、年级主任、处室干事、教研组长学校以每学期600元、200元、150元考核后发放。

3、骨干教师补贴:区带头人、青标等按照区教育局考核结果与拨款标准发放;校带头人、青标学校以每年300元、200元标准考核后发放。

4、班主任津贴:每月按照120元标准考核发放(一年按10个工作月)。

5、体育训练费以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经费数制定相关办法发放。

㈣、节日福利:

按照惯例发放,不再增长。

㈤、争优创先、提档升级奖:

学校被评为区级先进学校按教育局奖励标准奖励;市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综合表彰,奖励教职工每人300元;省级和以上主管部门和政府综合表彰,奖励教职工每人400元。学校工作单项先进按原办法执行。

教学质量在全区抽测中,学校获区一、二、三等奖(除区管县城学校),分别奖励全体教师300元、200元、100元。

四、绩效考核与操作流程:

1、按照年级组进行绩效考核与发放,分低年级组、中年级组、高年级组、艺体组、教辅后勤管理组。低中高年级组、艺体组由年级主任操作,教辅后勤管理组由总务处主任操作。。

2、每月考核发放项目(岗位津贴、出勤奖、年级综合管理津贴、代课金、加班费等)由年级主任与相应部门与人员参与考核,次月1--3日前考核汇总,公示后报学校财务室审核,5日前由财务室报校长室审批后, 10日前发放。

3、学期考核发放项目,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考核,一方面体现对教师个人教育教学绩效的考核与奖励,一方面加大对年级组整体绩效与年级主任的考核与奖励额度。由校长室根据各项考核方案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考核,校长审批后由总务处发放。

4、专项津贴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年级主任实施考核。

5、节日福利、提档升级争优创新奖由校长室、工会、总务处操作。

五、关于几类人员绩效考核说明:

2、病养教师待遇:

⑴符合病养政策并自愿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了病养手续的教师,工资待遇根据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⑵符合病养政策但没有办理病养手续,并在岗位竞聘中上岗的教师,根据任职岗位实行绩效考核,学校给予人文关怀。

⑶符合病养政策,没有或者不愿意办理病养手续,也没有竞聘到岗位的教师,病休6个月以上,自第7个月起,每月发岗位责任奖中的150元作为生活补助,不享受在岗教师的其它待遇。

3、本街道内外借人员全额享受岗位责任奖与工会年终福利,本街道外借用教师发放每月150岗位责任奖,其他待遇不享受。

4、产假教师产假期间的女职工,按有关政策执行。

5、自用人员:因不享受“岗位责任奖”,故只参加教辅后勤组的团体奖考核;享受端午、中秋、春节三大节日的福利;“出勤奖”从工资中提取。

六、其他

1、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区教育局批准,20089月份起试行。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本方案由学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解释。

4、方案试行中,学校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修改的权利。

 

 

江宁区铜山中心小学

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200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