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12/4/23 9:31:57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820位读者读过
铜山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江宁区铜山中心小学
为了深入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宁区铜山中心小学岗位设置方案》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109个,其中:管理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位107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8.16%。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00%,辅系列岗位是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为初级。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74 %。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 副高级岗位6.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其中:五级岗位1.2个,六级岗位2.6个,七级岗位2.6个。
2.中级岗位64.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0%。其中:八级岗位19.3个,九级岗位25.6个,十级岗位19.3个。
3.初级岗位36.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4%。其中:十一级岗位18.2个,十二级岗位18.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空缺)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09】5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基本任职条件: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⑴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⑵任现职以来,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⑶任现职以来,满工作量,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校长、副校长、中层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1/4、1/3、1/2。
2、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①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言行;或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或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的,当年不得申报,情节严重者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②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③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④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在论文、教案等上报材料中有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⑤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消,不得申报。
⑥以非正当方式表达诉求或通过各种途径与方式谩骂、侮辱他人的,不得申报,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3、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⑴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⑵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⑶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副高级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市教育局制定;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任职条件由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制定,详见相关岗位说明书。
(三)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各级管理岗位聘用条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制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聘用
按照《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06】9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工资待遇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和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受聘人员名单公示。
7、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的基本形式
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自主申报、考核过渡、竞聘上岗、量化打分、双向选择等形式,择优聘用。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周牛宝 校长兼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夏翠莲 副校长
组 员:庞自全 总务主任
夏礼发 工会主席、安保办主任
周欣美 教导副主任
秦祥东 教导副主任
周兴全 德育处主任
郑宜军 校长助理、教务主任、
丁红生 教科室主任
郭荣幸 科技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1、评审工作小组
组 长:夏翠莲
副组长:夏礼发 郑宜军
组 员:郭荣幸 周兴全 张齐媛 梁千春 卢昌福 徐叶兵
2、调解小组
组长:夏礼发
组员:周欣美 孙顺华 庞自全 徐志国 张晓晨
(二)工作职责
1、学习文件精神,把握政策,了解校情,认真做好学校岗位设置工作的宣传与教师的思想工作,保证岗位设置工作的有序高效完成。
2、集体研究制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集体研究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具体包括:编制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评审办法、申报评审表等。
4、按照程序与工作要求,成立相关评审工作小组,组织和实施学校岗位设置、考核与聘任等工作。
七 、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2年5月10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实施:
㈠学习动员阶段:4月23
1、学习宣传。分别召开支部委员会、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对学校教师岗位基本情况进行摸底;
2、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工作职责与任务,研究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安排。
㈡制定和核准岗位设置方案:4月20--23日
1、集体研制岗位设置方案;
2、上报教育局、人事局,审核核准岗位设置方案;
㈢研制岗位设置实施方案:4月20--23日
1、集中研制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3、修改完善,完成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㈣组织实施:4月24日--5月10日
1、公布岗位说明书与评审办法,明确各岗位的任职条件与工作职责,印发申报表;(
2、工作人员申请应聘,并提交申报表及相关工作业绩材料;(
3、评审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4、评审工作小组按照岗位说明书、评审办法、规定程序,量化评审,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5、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
6、拟聘人员公示;(
7、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㈤总结阶段:5月9--10日
八、备注:
1、本方案由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宁区铜山中心小学